商会概况
商会工作管理条例
为了保证商会的工作有序的进行,维持商会的形象,在今后的工作中特作以下管理条例:
一:上下班时间表
上午 8:30—11:30
下午 14:30—18:00 (夏季)
(注:每星期休息一天,重大节假日根据情况再做安排)
二:上下班考勤制度
(1):迟到和早退的管理制度
每天按时上下班,不准无故早退或迟到。在每月工作中,迟到或早退3次以内者,每次扣50元整。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扣当月工资一半。迟到或早退累计达7次扣当月工资。并根据情节予以是否解聘。
(2)旷工管理制度
旷工一次,扣200元整。累计旷工2次者扣当月一半工资。累计旷工3次扣当月工资并根据情节予以解聘。
(3)满勤制度
每月工作中如无早退和迟到及旷工现象,并保持满勤工作。奖励60元整。
(4)商会电话、传真机等相关设施无特殊情况,不准私自打长途及办理个人事务。
(5)商会电脑在工作期间不可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。
(6)商会内的办公用品及消耗品要节约使用,不得任意浪费。
(7)每天保持商会内的清洁卫生,公共设施使用后及时到位。
(8)上班期间不得离岗,窜岗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外出的,应向有关部门主管报告后方可离开。
上述:4,5,6,7,8条如有违纪现象,每次扣除30元工资。
(9)各部门应对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,如因人为原因使办公设备遭到损坏,应照价赔偿。
三:各种假期规定及请假手续的办理
(1)请假人员按管理权限逐级请假,提前填写请假条,经批准后,办理完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。如事发突然,应电话向办公室主任口头请假,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。
(2)员工请假1天的,向办公室主任请假,请假2天(含两天)以上者先经办公室主任批准,报商会秘书长同意后方可休假,同时报备办公室。
(3)病假:病假应及时提交申请并提供病假有效证明。病假3天以内不扣发假期工资;病休4—7天者扣发假期工资30%;病休8—30天内经领导批准后扣发假期工资的50%。
(4)事假:员工由于私事要请事假的应事先在12小时以内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再休假,请假1天内不扣发工资;2—7天以内扣发假期工资的50%;8天以上扣发假期工资的100%。
六安市福建商会
2008.6.25日